304am永利集团关于做好
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现将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体教职工,其中:
1.厅级干部作为省管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安排考核。
2.处级干部(含聘任制)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由党委组织部组织考核,其中涉及“双肩挑”人员还须进行专业技术岗位任务的考核,由所在单位考核。
3.辅导员、教学秘书和实验员根据岗位性质和考核程序,分别由员工工作部、教务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考核。
4.行政管理人员(含教辅、工勤)和教学科研人员(含年薪制教师、台湾教师)由各单位组织考核。
5.学校统一管理的非事业编制人员依据《304am永利集团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并参照本通知执行,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6.各单位自聘人员可参照本通知要求自行考核。
二、考核时限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三、考核内容
将师德师风作为考核的第一标准。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四、考核标准
1.教学科研人员(含年薪制教师、台湾教师)的教学、科研和公共服务工作量以自然年为统计周期。各类工作量占比参照《304am永利集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闽院〔2018〕5号)执行。经学校批准已试行分类管理的学院,可按分类管理的工作量要求执行。
2.工作量减免、折算事宜参照《304am永利集团教师岗位聘任与考核实施办法》(闽院人〔2011〕6号)执行。
3.年度考核需结合聘期任务序时进度完成情况评定,聘期延期考核的、或聘期考核档次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或聘期任务完成度较低的,原则上不能评优。
4.党政管理人员(含教辅、工勤)年度考核应结合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落实能力、改革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廉政勤政情况等方面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五、考核档次划分
1.考核档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因公司被评为2018-2020年度省级文明校园,按上级文件规定,学校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总体控制在25%以内。根据年度二级单位绩效考核结果作相应调整,教学科研单位评为A、B档、公共教学单位和机关教辅单位评为A档的,该单位个人考核优秀指标可以适度上浮。因二级单位考核档次结果尚未确定,各单位评定优秀档次的比例先按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30%排序上报,待二级单位考核档次结果确定后,教职工优秀名额按如下比例执行:
教学科研单位、公共教学单位和机关教辅单位评为A档的优秀教职工人数占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30%;
教学科研单位评为B档的优秀教职工人数占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27%;
教学科研单位评为C档、公共教学单位和机关教辅单位评为B档的优秀教职工人数占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23%;
教学科研单位评为D档、公共教学单位和机关教辅单位评为C档的优秀教职工人数占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20%。
3.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名额按照“取整丢零”原则,小数点后不四舍五入。
4.如因上级政策变化或在申请、推选过程中出现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剩余情况,剩余名额经学校研究在全校范围内调整(优先向承担学校重大、重点任务的单位倾斜)。
六、考核档次评定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档次按相应档次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
(1)发生责任事故单位的直接责任人;
(2)违犯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3)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的;
(4)其他学校认定的不应当确定为优秀档次的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
(1)教学科研岗位的在编人员,原则上无特殊情况在考核年度内本人实际完成的业绩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业绩要求80%的;
(2)旷工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
(3)其他学校认定的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1)教学科研岗位的在编人员,原则上无特殊情况在考核年度内本人实际完成的业绩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业绩要求50%的;
(2)旷工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
(4)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师德师风、综治、保密、意识形态等“一票否决”行为的;
(5)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且不服从岗位调整的;
(6)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师生意见很大,影响恶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的;
(7)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本年度仍未有改进的;
(8)其他学校认定的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情形。
七、考核工作安排
1.个人总结(2024年1月1-10日)
各单位认真阅读《关于2023年度考核的几点说明》(附件1),召开动员会,传达文件精神,部署考核工作。考核对象对照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对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分类对应填写年度考核表(附件2、3、4),开展个人自评。辅导员、教学秘书和实验员的年度考核表由各主管部门自行制定。
2.评议考核(2024年1月11-20日)
各单位依照各个岗位年度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教职工个人自评情况,对本单位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评议,并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档次。对拟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人员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应为3个工作日。
各单位依照评议考核情况填写《2023年度考核情况呈报表》(附件5)和《2023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6),于2024年1月20日前报送人事处。
3.汇总审核(2024年1月20-31日)
人事处负责汇总各单位报送的考核情况。所有教学科研人员的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分别送教务处、科研处审核,并送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工会、保卫处进行相关事项审核,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降档。
4.学校审定:集团审议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并确定考核档次。
5.结果公示:经学校审定的考核结果,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晋级、晋职、调资、奖惩和聘期考核的主要依据。
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的,晋升工资档次,发放年度考核奖;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不可晋升工资档次,不发放年度考核奖,不能作为各种评先选优的推荐对象。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下一考核年度内不得晋升岗位等级;
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不可晋升工资档次,不发放年度考核奖,不能作为各种评先选优的推荐对象。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向低一级岗位等级调整。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可按规定予以解聘。
九、其他事项
1.根据考核工作分工,处级干部(含聘任制)、辅导员、教学秘书和实验员考核评优指标单列。
2.各单位要认真审核本单位实际考核人数,计算优秀比例的基数应扣除在编的处级干部(含聘任制)、辅导员、教学秘书、实验员及非编人员。
3.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组织部、员工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认真受理有关举报、复核、申述,严肃查处违反考核工作纪律的行为。
4.以上规定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或其它未涉及的相关情况,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附件:1.关于2023年度考核的几点说明
2.304am永利集团教学科研系列人员年度考核表
3.304am永利集团管理系列人员年度考核表
4.304am永利集团非编人员年度考核表
5.2023年度考核情况呈报表
6.2023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情况登记表
304am永利集团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
关于2023年度考核的几点说明
1.新入职工作人员:对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对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在校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2.请假人员:病假、事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3.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档次。
4.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5.挂职锻炼人员:挂职锻炼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由原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由所在挂职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由组织部按有关规定确定其考核档次。
6.校内调配人员: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由接收单位考核;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由借出单位考核。
7.被列入2023年度诚信黑名单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评定为优秀档次。
8.其他情形的考核情况参照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
闽 江 学 院
教学科研系列人员年度考核表
( 年度)
姓 名
所在单位
现从事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
行政职务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 表说明
1、本表本人填写后交所在单位评议、学校有关部门审核存档。
2、“思想政治表现”用简练语言填写,字数不超1000字。
3、表格中涉及到年、月、日的地方不能漏填,均要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完整。
4、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完成情况分表中的审核意见填写“情况属实”。
一、思想政治表现
考核内容 | 个人小结 |
政治学习与 政治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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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与 教书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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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态度与 团结协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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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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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公司党委(党总支)意见及评价:
公司书记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二、工作量完成情况
教学工作情况 | 教学工作量 | 审核情况 | 公司审核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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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情况 | 学术论文 科研分值 | 学术著作 科研分值 | 科研成果获奖科研分值 | 科研课题 科研分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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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等技术转让科研分值 | 科研创新平台科研分值 | 科技成果转让、转化科研分值 | 科技特派员服务科研分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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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与对接签约项目成果科研分值 | 科研工作量总分 | 审核情况 | 公司审核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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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情况 | 指导员工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学术论文情况,以及参加学院其他公共服务工作情况(宋体四号) | |||||
审核情况 | 公司审核人 | 公司赋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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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综合评价情况
公司综合评价
| 请在以下相应“□”中打 “ √”: 1.被考核人是否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是□ 否□ 2.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被考核人是否完成相应教师岗位职责及工作量(含教学、科研、公共服务等)? 是□ 否£ 3.综合考核结果: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不确定等次□
公司经理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综合评价 | 综合考核结果: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不确定等次□
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被考核人意见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3
304am永利集团管理序列人员年度考核表
单位: 考核年份: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职 务 |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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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职责 履行 情况 | (主要包括:1.思想政治表现: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服务意识、工作态度等情况;2.岗位履职实绩:对照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重点填写工作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际效果和取得的成绩等情况;3.廉洁自律情况:重点填写遵纪守法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
| ||||
直接 领导 评价 意见 |
| ||||
师德师风评价意见 | □合格 □不合格
(基层党组织公章) 年 月 日 | ||||
年度 考核 档次 |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人事 部门 审核 意见 |
集团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 | ||||
被考 核人 意见 |
被考核人签名: | ||||
备注 |
|
备注:1.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简要按点列出本年度完成的主要工作。
2.培训教育、受奖励、处分等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在备注栏。
附件4
304am永利集团非编人员年度考核表
单位: 考核期限:
姓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
职务 |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 ||
类型 | 人事代理( ) 劳务派遣( ) | ||||||
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 (主要包括:1.思想政治表现: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服务意识、工作态度等情况;2.岗位履职实绩:对照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重点填写工作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际效果和取得的成绩等情况;3.廉洁自律情况:重点填写遵纪守法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
| ||||||
直接 领导 评价 意见 |
| ||||||
师德师风评价意见 | □合格 □不合格
(基层党组织公章) 年 月 日 | ||||||
年度 考核 档次 |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人事 部门 审核 意见 |
集团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 | ||||||
被考 核人 意见 |
被考核人签名: | ||||||
备注 |
|
备注:1.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简要按点列出本年度完成的主要工作。
2.培训教育、受奖励、处分等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在备注栏。
附件5
2023年度考核情况呈报表
单位 |
| 人数 |
| ||
见习 人员 |
| 评优数 ( %) |
| ||
优秀 人员 | 1 | 2 | 3 | 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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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7 | 8 | 9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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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人数 | 优秀人员 | |||
高级 |
|
| |||
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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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级 |
|
| |||
科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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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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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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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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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格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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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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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加考核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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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各单位应认真核对本单位人员名单,不得遗漏。总人数应扣除处级干部(含聘任制)、辅导员、教学秘书、实验员及其他非编人员。
2.考核评优应综合考虑本单位各类各级人员的分配比例。
3.优秀人员名单应排序填写。
填报单位(盖章)
附件6
2023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 工作部门与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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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 考核档次 |
| 本年度 考核档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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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的 主要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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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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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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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公司党政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