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4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304am永利集团发布时间:2024-11-03浏览次数:36


 

单位: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4年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21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正常办理结题。

2.2020年立项的且因客观原因办理过延期的科技类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此次也可办理结题。

二、结题程序

1.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附件4)要求,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项目结题有关工作。2024年起,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项目结题材料需于每年的9月20日前按要求报送至科研处。

2.根据工作通知,教育厅将开展项目结题抽查工作,对结题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科研项目立项和对学校科研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科技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并提出明确的结题审核意见,确保结题质量。

3. 财务决算表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好后由财务处审核盖章。

三、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电子材料: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4年结题汇总表》(附件1)(EXCEL电子版和盖章PDF版),每个项目1份;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WORD电子版和盖章PDF版),每个项目1份;

3.佐证材料(PDF扫描版),每个项目1份。

4.2021年立项的项目如需申请延期的,请填写并提交304am永利集团教育科研项目重大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3)(WORD电子版)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4年延期结题汇总表(附件4)。

    纸质材料:

以上电子材料同时提交对应的纸质版1份。

(二)报送要求

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按照“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三)报送时限

电子版材料请于920日前发送至1366375918@qq.com,邮件标题命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2024年中青年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材料同时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卢琳娜,0591-837617321366375918@qq.com

 

附件: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4年结题汇总表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3.304am永利集团教育科研项目重大事项变更审批表

4.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4年延期结题汇总表

5.《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4年9月2日